9月20日上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2023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专场发布会。会上,四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各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并答记者问。
“十四五”以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云南省各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2年,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实现四连升。水质方面,全市34个地表水环境监视测定断面(点位)水质优良率97.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思茅河—莲花乡国控断面水质实现年度均值脱劣。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普洱市生态环境状况等级连续7年评价为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排名全省第二位。
同时,普洱市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95.07%,排名全省第二位。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清新空气”标准14倍多。另外,全市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50项问题,已整改完成45项;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88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国家和省级移交长江经济带4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
值得一提的是,普洱市不仅积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景东县还在2022年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2023年,宁洱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太阳河国家公园、诺玛阿美有限公司成功创建第八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023年度省级重点项目环评调度清单中,普洱市列入71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审批及备案48个,完成率达68%。2023年全市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项目共72个,全市环评登记表备案项目共252个,总投资约317.62亿元。
在水质质量方面,2022年,西双版纳州1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并完成全州37个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同时,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梳理尾矿库清单、推进医疗废物扩能升级项目建设,完成1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省、州和县级验收。
今年1—8月,安全处置医疗废物947.2吨,6家危废经营单位转移联单执行率实现100%。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按时序进度推进5个。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6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整改验收率100%。同时,通过开展医疗机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等专项检查和执法能力竞赛比武活动,形成“一网格、双随机、三专项、先服务、后执法”工作机制。全州开展随机抽查一般排污单位194家次、重点排污单位98家次、特殊监管对象11家次,开展专项检查100家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7家次,开展非现场检查34家次,开展其他检查1948家次。
值得一提的是,西双版纳州不仅通过EOD项目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加快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还积极开展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圆满举办COP15第二阶段会议“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作”边会。“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框架项目云南西双版纳试点项目”圆满完成,并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终期评估。与老挝北部三省建立大气污染联络机制,全力维护边境生态安全。
一直以来,大理州始终牢记嘱托,全力推进洱海保护精准治理。2020年以来年连续3年洱海水质为“优”,全湖水质时隔14年再次实现8个月Ⅱ类,洱海湖体透明度从2021年的1.79米提升至2022年的2.29米,达到近20年顶配水平。今年1—8月,洱海水质为“优”,没发生规模化藻类水华。
与此同时,大理州2022年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2个要点15项改革任务;2023年共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5个要点26项改革任务,已完成改革任务5项,其他各项任务正有序推进。建立洱海保护治理重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全力冲刺洱海保护治理“6个两年行动”。
空气质量环境方面,2023年1—8月,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12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7.5%,大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7.2%。水质质量方面,突出精准治水,全州18个国控断面、30个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水体比例逐年上升。西洱河四级坝国控断面实现脱劣,全州无劣Ⅴ类水体断面。20个在用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另外,今年上半年,全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446家次,非现场检查29家次,日常检查监管417家次,检查发现和指导整改问题378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件。
大理州不断探索构建大理州国土空间保护、修复、开发、利用总体格局,生态空间格局一直在优化。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州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52个,总面积约52.3万公顷,90%以上的重要自然ECO、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
2023年2月,德宏州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全州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10年全省最“优”。州府所在地芒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PM2.5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水生态环境方面,“三江四河”出境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地表水16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体达标率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7.45%。
同时,德宏州立足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长远目标,严格落实和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全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29.04%。扎实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实践,成功探索林业碳汇价值变现路径,盈江县开出了云南首张林业碳票。印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3—2030年)》《德宏州逐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完善,全州典型生态系统和95%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
除此以外,德宏州还积极推动构建中缅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向全世界展现美丽中国、七彩云南、生态德宏的良好形象。签署了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中国瑞丽—缅甸木姐环境友好城市合作备忘录》,取得双边生态环境共识共治的丰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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