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职业风格建造,深化纠治医药购销范畴不正之风,依据省卫健委印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河南大型医院巡查作业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市中心医院仔细布置执行,通过剖析研判、征求意见、上会评论,出台了《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药代表招待准则》。
《准则》规则,医药代表院内访问医务人员要遵从“三定”“三有”(即“指定的招待时刻、指定的招待地址、指定的参与人员”“有预定、有流程、有记载”),不允许医院作业人员在招待日之外的时刻私自招待会晤医药代表。对未经审阅、预定存案的医药代表一概不招待,不允许医药代表在院内展开药品、耗材及设备的推行、统方等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对违规出现在治疗场所且与治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医院作业人员应及时驱离,对运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从严处分。
《准则》进一步清晰了医药代表招待作业流程,加强了医药代表来访存案日挂号和医药代表招待记载办理,更好地促进了医药代表在医院标准展开作业,添加医商往来透明度,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得利行为,尽力营建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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