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刻:2012年02月26日 00:24进入复兴论坛来历:汉网-长江日报手机看视频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张振宇)本日起至3月14日,交管部分会集整治机动车9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对告发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者给予奖赏。
交管部分表明,此次整治将加力查办所谓“特权车”,特别是戎行、公检法司、其他党政机关等部分车辆,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只依法查办,还将抄报车辆所在单位,并经过媒体曝光。
交管部分介绍,现在过江桥隧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杰出,交管部分将充分利用ETC车辆号牌识别系统及岗位,在晴川桥、长丰桥、长江二桥、京汉大路大智路等地建立缉查点,联合路桥管理中心加大查办力度。
市民活跃告发涉牌涉证违法,交管部分将给予奖赏。有奖告发规模为:驾驭组装、已达到强制作废规范的机动车上路途行进;运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假造、变造或运用假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进证。
告发方法:电线;上门告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违法告发接待处(地址:汉阳区王家湾特1号,电线);邮递告发:邮件寄至“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直属大队”,地址:汉阳区王家湾特1号,邮编430053,并注明“违法告发”字样;微博告发:登录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新浪官方微博。
未获得机动车号牌上路行进:记6分,罚款200元;机动车上路行进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记6分,罚款100元,暂扣车辆;成心遮挡、污损号牌:记6分,罚款200元;不按规则装置机动车号牌:记6分,罚款150元;上路途行进的机动车未按规则定时进行安全技能查验:记3分,罚款200元;运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款5000元,缴扣车辆;运用假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款5000元,15日以下拘留,缴扣车辆;运用假造、变造机动车行进证:记12分,罚款5000元,15日以下拘留,缴扣车辆;其他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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