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收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称号、数量、扼要技能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收购方针:支撑中小企业发展、强制收购节能产品、优先收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3.1供货商须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的条件,供给下列资料:
(二)具有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供给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组织审计的财政审计报告(如单位为2020年新建立企业,供给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能才能证明资料;(供给相关设备(设备)的置办发票,专业技能人员证明资料);
(四)具有依法交交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供给2021年以来恣意一个月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和交税证明);
(五)参与政府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峻违法记载;(供货商许诺)
3.2投标人须供给“信誉我国”网站的“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和“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名单查询”,“我国政府收购”网站的“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查询成果,不得有不良记载。(查询时刻有必要是在本项目布告发布之日后)
1.时刻:2021年08月17日 至 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刻,法定节假日在外。)
3.方法: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刻),在 商丘市弘盛世界写字楼18楼会议室 投标报名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
本次投标布告在《河南省政府收购网》《商丘市政府收购网》上发布, 投标布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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