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 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同志在全国政府体系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上所作题为 《认 清局势遵守全局尽力做好新局势下政府办公厅作业》的讲话中指出: “公函作业最忌两大弊 端,一是横传,二是直送。有些应按正常程序报送国务院的公函,不是走正常途径经过国务 院办公厅传递而是绕过规则程序直接送给领导同志自己或以其他方法报送。 这些文件往往没 有按规则寻求有关方面定见, 没有按规则进行审阅, 很简单形成作业被迫, 乃至呈现对立。 ” 为了改动横传、 直送现象, 有必要加强在行文目标方面的标准, 要求行文机关依据其从属联系、 职权规模及公函的性质、内容,正确挑选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这是公函能否得到及时处理 的要害。 有关主送、抄送机关的标准 行文机关依据其从属联系、职权规模及公函的性质、内容,正确挑选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 (一)关于主送 行文应当依据公函的内容及发文、 收文机关的从属联系及职权规模确认主送机关, 上行文应 当坚持一个主送机关的作法, 不能多头主送。 多头主送往往形成受文机关之间彼此推诿或产 生对立、冲突,反而不利于赶快解决问题。确认上行文主送机关的标准是: (上行文、坚持 一个主送机关准则) 1.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求一起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方式。 2.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依据公函内容,即针对详细公务活动的职权 归属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3.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 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 “请示” 、 “定见”和“陈述” 。 (二)关于抄送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求履行或知晓公函的其他机关。 抄送规模妥当, 有助于公函处 理,否则将贻误交流或形成人力、物力的糟蹋。 1.应当抄送的状况 (1)除主送机关外,需求履行或知晓公函的其他机关,应列为抄送机关; (2)向下级机关或许本体系的重要行文,应当一起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个上级机关; (4)下级机关因特殊状况有必要越级请示时,应抄送被跳过的上级机关; (5)上级机关越级向下级机关行文时,能够抄送受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不应当抄送的状况 (1)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2)承受抄送公函的机关不用再向其他机关转抄、转送; (3)凡与公函处理无关的单位一概不予抄送。参考资料 抄报机关和抄送机关 它们都是公函格局中的重要项目,并且都对错“主送机关”又有必要了解公函内容的机关,应 该把公函发给它们。在发文时,因它们处的位置不同,而运用不同的称谓:往上级机关发须 知公函时,用“抄报” ;往下级机关或平级机关发须知公函时,用“抄送” 。该“抄报”而误 用了“抄送” ,便有失身份。因而要精确地运用“抄报”和“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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